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政策

生态环境部印发《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发布时间:2023-05-10 14:32|栏目: 国家政策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现将《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

  2023年5月8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北京、辽宁、江苏、湖北、广东、四川、陕西省(市)人民政府,沈阳、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市人民政府,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5月8日印发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Copyright © 2020-2022 河北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协会 版权所有
电话:15031178853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 备案号:冀ICP备20220138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