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 办法(2023年版)》

发布时间:2023-09-27 09:48|栏目: 国家政策 |浏览次数: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

办法(2023年版)》的通知

 

发改运行规〔2023〕12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物价局、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国资委、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能源安全,我们对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23年9月15日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Copyright © 2020-2022 河北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协会 版权所有
电话:15031178853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 备案号:冀ICP备20220138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