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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

发布时间:2024-01-08 14:21|栏目: 国家政策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晋中、运城、临汾、吕梁、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商丘、周口、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辛集、定州、济源、韩城市人民政府,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现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能源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省(市)生态环境厅(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12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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