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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家电家具以旧换新‘焕新潮’”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6-15 11:40|栏目: 地方政策 |浏览次数: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家电家具以旧换新‘焕新潮’”工作方案》等2个文件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商务局,雄安新区改发局:

为进一步细化落实《河北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我厅制定了《河北省“2024年家电家具以旧换新‘焕新潮’”工作方案》和《河北省“2024年家装厨卫以旧换新‘焕新潮’”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商务厅

2024年5月28日

 

河北省“2024年家电家具以旧换新‘焕新潮’”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省委财经委关于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通知》(商流通发〔2024〕18号)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3〕146号)《关于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流通发〔2022〕107号)等通知和商务部“2024消费促进年”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深入落实中央财经委第四次会议关于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要求为核心,以打通消费堵点、创新消费场景、促进便利消费为主要目标,进一步优化商品和服务供给,释放家电家具消费潜力。统筹调配各方资源,调动生产、流通、售后、回收等企业积极性,坚持政府部门统筹、金融机构支持、行业协会指导、企业积极参与的有机统一,全面促进家电家具消费。

二、重点任务

在全省开展“家电家具以旧换新‘焕新潮’活动”,围绕创新消费场景、便利居民消费、完善回收网络三大重点任务,全面促进消费。整合各方有效资源、实施精细化管理、深化数字化转型,通过多场景宣讲促销、增加适销品供给、畅通配送及回收网络等多种措施,打造家电家具行业百企百店共参与、千家万户享实惠的良好氛围,提高消费者“交旧+换新”意识,实现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互利共赢。

三、工作措施

本次活动仅对“换新+收旧”方式开展的交易进行补贴。新购家电不限品类,鼓励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交售旧机为“四机一脑”之一即可。新购家具不限品类,单笔消费满5000元且产生大件旧家具(重量超过5千克或体积超过0.2立方米或长度超1米、整体性强需要经拆解处理的低值废旧生活和办公器具,如床架、床垫、沙发、桌子、椅子、衣柜、书柜等体积较大物品,不包含废弃家用电器和交通工具)回收的交易享受补贴。

(一)加强资金支持。以财政资金为杠杆,引导金融机构、承办企业、平台企业加大资金投入,有效增加家电家具促消费补贴资金总量,充分发挥政府、金融机构、企业联动协同效应,使以旧换新资金补贴精准流向交售旧货居民和收旧企业,打通收旧换新痛点堵点,畅通消费链条,最大限度让利消费者。

(二)严格程序标准。家电家具以旧换新‘焕新潮’活动承办企业包括生产、销售(电商和实体店)和回收三类企业,且需满足以下两个基本条件:一是有自建或搭载第三方系统平台,能够记录、查询以旧换新交易并追溯旧货去向;二是销售和回收企业要以结对子方式开展新品销售和旧货回收。各市可根据实际对承办条件进一步细化,制定本地承办企业选取办法,公开征集、择优选用,不得设置地方保护门槛。承办企业名单报省商务厅备案。

(三)打造活动品牌。本次活动统一冠以“河北省家电家具以旧换新‘焕新潮’活动”名称,各地可依据工作重点添加副标题。要制作促消费活动明白卡,明确参与活动的企业名称、系统平台、活动场次安排、活动内容、消费者参与方式等关键信息。充分考虑特殊群体消费习惯,采取有效措施便利各类人群消费。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多渠道发布活动信息。各地可自行安排活动时间,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10月31日。

(四)便利居民消费。结合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支持家电家具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深入社区乡镇设置智能家居体验馆、品质家居生活馆、旧房改造智慧化样板间等体验式消费场景。针对不同消费群体,推出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套餐,在养老社区机构开展适老产品的推广普及等活动,支持与家电家具消费密切相关的咨询点、维修点、回收点进小区。持续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引导家居卖场、电商平台等下沉村镇市场,优化县域流通网络和渠道,持续提升集约化配送水平和售后服务水平。

(五)完善回收网络。支持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废旧家电家具,在居民小区规范设置废旧家具、建筑垃圾投放点,拓展全品类回收。支持回收企业打造废旧物资信息统计平台,明确交易时间、地点、数量、品类、物流等交易信息,实现全链条可追溯。鼓励回收企业与物业企业、有资质的拆解企业等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有序整合小散类回收经营者,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加大对二手交易平台、回收平台的宣传推广力度,培育旧货交易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主动对接民政、住建(城管)、交管等部门,理顺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形成部门合力。要共同组织有关街道(乡镇)对活动场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支持,对活动车辆出入小区给予便利。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听取协会专业化指导意见。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依据本地实际,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的原则,结合上述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完善承办企业选取细则,谋划全年活动安排,形成科学合理、可操作、可落地的实施方案,于6月10日前报省商务厅备案。

(三)强化数据统计。充分发挥数据平台归集赋能作用,实现前端销售、中端收旧、物流配送、末端拆解处理等全链条闭环管理,形成交易记录完整、物流信息完善、数据安全清晰、资金补贴到位、旧货去向可溯的交易模式,为整体促消费活动提供技术支撑,提高各类风险防控能力。

(四)严格资金督导。各地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对资金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研判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资金使用细则,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经核查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采取收回财政补贴资金、扣除企业违约保证金、取消承办企业资格等措施严肃处理。

 

 

河北省“2024年家装厨卫以旧换新‘焕新潮’”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省委财经委关于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和商务部“2024消费促进年”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以老旧小区存量房装修改造为切入点,以提高技术、能耗、排放等标准为牵引,以利企惠民政策为激励,以畅通循环为驱动,逐步建立“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有效机制,推动家装厨卫消费品换新,促进智能家居消费,持续释放家装消费潜力。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以旧换新知识宣讲。组织家装厨卫生产、销售、回收企业开展进社区、进街区宣传推广活动,通过现场宣讲、厨电上门安检、智能家电场景展示、超期服役家电危害和消费者换新权益等服务式宣传,引导消费者更新淘汰能耗高、安全性差的家电产品,提高“交旧+换新”意识,激发消费热情。

(二)强化以旧换新精准服务。在前期调研摸底基础上,以社区、街道、乡镇支持为前提,以便民惠民利民为导向,以老旧小区为重点,开展家电、家具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各地要科学选择承办企业及参与小区,指导企业理性安排促销场次,编制促消费活动场次表,明确时间、地点、活动内容、参与方式等宣传海报,以多种方式营造活动氛围。要引导承办企业结合促销活动为小区居民提供免费检测、免费清洗、高空排雷等上门服务。

(三)提升以旧换新专项服务。鼓励企业进社区开展旧房装修和智慧化样板间改造。结合居民局部改造需求,打造针对厨房、卫浴等场景改造方案,在原有基础家电(烟机灶具)配置上,增加蒸烤一体机、洗碗机、净水机等厨电。结合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培育居家适老化改造经营主体,带动更多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居民实际需求开发新的信贷产品,支持智能家居、家庭装修等消费。

三、有关要求

各地要充分认识本次家装厨卫“焕新潮”活动对恢复和扩大传统消费、推动绿色低碳循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完善管理措施,确保本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强化督导落实,全力打造有利于消费潜力释放的良好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要加强政策实施效果评估,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认真受理各类投诉。各(地)市参与主体、活动安排表、投诉举报途径等信息请于6月10日前报送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附件:河北省“2024家装厨卫‘焕新潮’活动”场次表


附件列表:

附件:河北省“2024家装厨卫‘焕新潮’活动”场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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