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政策

《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4-09-18 14:33|栏目: 国家政策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指导生态环境部门更好支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我部组织制定了《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生态环境部

  2024年9月13日

  (此件社会公开)

  部内抄送:机关各部门。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9月14日印发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Copyright © 2020-2022 河北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协会 版权所有
电话:15031178853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 备案号:冀ICP备20220138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