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加快完善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推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2024年版)》(以下简称《体系表》)。
《体系表》作为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化工作的顶层设计,具有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指导未来3年新污染物相关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等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工作。《体系表》充分对标新污染物监管需求,结合生态环境监测实践和科研创新成果,列举了170项标准项目,包括已发布实施、目前在研和未来拟制订的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
在标准制修订及实施过程中,生态环境部将根据形势发展、管理需求和各方反馈的意见,不断修订《体系表》,对过时、老旧的标准予以删除,将管理急需的标准纳入体系。鼓励包括监测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在内的各方力量参与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制修订。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在《体系表》指导下组织开展标准预研究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为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加强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顶层设计,积极推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我部组织编制了《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2024年版)》,由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框架图和体系项目表构成。现印发给你们,供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监督管理等工作参考。可转发给有关技术单位,开展标准预研究工作。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9月3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