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政策

财政部等部门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4-11-19 15:26|栏目: 国家政策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资环〔2024〕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

  为规范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我们研究起草了《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1月5日

 

附件下载:

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pdf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5日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Copyright © 2020-2022 河北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协会 版权所有
电话:15031178853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 备案号:冀ICP备20220138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