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政策

河北省发改革委印发《河北省2025年电力负荷管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5-13 13:58|栏目: 地方政策 |浏览次数:

各市(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部署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等文件要求,为有效应对电力供应不足、突发事件等情况,保障我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供用电秩序平稳,我委组织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结合2025年电力供需形势预测,修订编制了《河北省2025年电力负荷管理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9日

附件下载:

河北省2025年电力负荷管理工作方案.doc 



河北省2025年电力负荷管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应对电力供应不足、突发事件等情况,保障我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供用电秩序平稳,我委认真总结2024年电力保供工作经验,结合2025年夏、冬季用电特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电力保障供应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落细落实各项措施,坚持“分时电价调节、节约用电引导、顶峰错峰前置、需求响应优先、有序用电保底”的原则,结合区域经济结构、发展需求、用电特点等情况,构建可持续性调节和短期性调节的柔性负荷资源库,在电力供应不足、突发事件等情况下,综合实施经济手段、行政措施和技术方法,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严格保障居民生活、农业生产、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优先保障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用电。

二、供需形势

综合考虑经济运行态势、电力电量增长情况以及近几年气温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夏季预计河北南网早、晚峰最大负荷分别为5500万千瓦、5150万千瓦,晚峰存在约300万千瓦的电力供应缺口;冀北电网早、晚峰最大负荷分别为3200万千瓦、3100万千瓦,电力供需紧平稳。如遇极端情况电力供应缺口可能进一步增加,南网为500万千瓦,冀北按照京津唐统一平衡原则,与天津按照2:1进行分担,电力缺口473万千瓦。

冬季预计河北南网早、晚峰最大负荷分别为5150万千瓦、4900万千瓦,存在约150万千瓦电力供应缺口;冀北电网早、晚峰最大负荷分别为3300万千瓦、3400万千瓦,电力供需紧平稳。如遇极端情况电力供应缺口可能进一步增加,南网为350万千瓦,冀北按照京津唐统一平衡原则,与天津按照2:1进行分担,电力缺口707万千瓦。

三、重点任务

(一)贯彻全面节约战略

1.实施景观照明和空调降耗。各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会同电网企业,全面排查现有景观照明设施,鼓励采用高效节能灯具,严禁在景观照明中使用大功率泛光灯、大面积霓虹灯等高亮度、高耗能灯具,合理设置照明时间和亮度,避免过度照明和能源浪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等单位要严格落实《关于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进一步优化景观照明和空调用电管理的通知》(冀发改运行〔2023〕1013号),强化空调用能管理,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应低于26摄氏度,鼓励在高峰时段(19:00—21:00)间歇式降低空调负荷。

2.实施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各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要会同电网企业引导“两高”企业节能改造和用电灵活控制改造,组织开展工业企业能效诊断,推动企业淘汰高耗能设备,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及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全面提升能源利用率。

3.开展居民节电活动。各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要广泛开展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宣传,组织开展线上线下节电活动。电网企业要开展“e起节电”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在用电尖峰时段错避峰用电,降低尖峰负荷,提高全社会运行效率,鼓励居民充电桩参与节电活动。加强峰谷电价、居民阶梯电价宣传力度,引导用户削峰填谷。

(二)前置顶峰错峰资源

1.实施工业企业弹性检修。各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组织供电企业全面排查用电容量3000千伏安及以上工业企业检修计划,对可安排在7月和8月上中旬且具有一定时间弹性的停电检修用户,经供用电双方同意后签署调度协议,在度夏用电负荷高峰期间,由双方协商安排停电检修时间。

2.推进发电资源增发保供。电力供应紧张期间,拥有储能设备的用户应优化充放电策略,提升顶峰放电能力,减少尖峰时段用网负荷。鼓励钢铁、大数据中心等拥有自备发电机的用户,在不影响自身安全的条件下,实施调产增发或离网自供,参与需求响应获得补贴。廊坊、张家口市要组织大数据中心用户认真核定柴油发电机离网自供能力,“一户一策”建立电力供需紧张情况下的离网运行方案,签订需求响应协议。

3.引导自备电厂调产增发。燃煤自备电厂、应急备用发电机组应严格按电力调度机构要求应开尽开、应发尽发。电网企业要指导综合利用自备电厂用户结合生产计划动态调整调产增发方案,在电网供应短缺时期,合理减少产能并将节省的资源让渡到自备电厂,实现“生产负荷压减+机组出力增加”的叠加效果。电网企业要逐户开展新并网自备电厂调产增发能力测试,全量纳入柔性资源调度并引导参与需求响应市场。

(三)坚持需求响应优先

1.持续扩大需求响应资源池。各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电网企业应广泛开展需求响应政策宣传,引导用户侧储能、冷链物流、空调、工业弹性检修、自备电厂等柔性负荷资源纳入需求响应资源池。

2.开展市场主体可调节能力核定。迎峰度夏前,各级电力负荷管理中心要开展需求响应用户走访,服务用户做好负荷压降操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精准响应日前、日内调节需求。按照河北省电力需求响应市场运营规则建立“用户申报+系统评估”双重校核机制,实现用户签约规模和调节能力动态调整,确保调节能力精准可用。

3.服务新型主体参与电网互动。鼓励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聚合可调节资源并全量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省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常态化开展虚拟电厂资质审核、能力校核、运行监测、市场交易等服务工作。

4.规范需求响应市场运营。迎峰度夏期间,电力负荷管理中心要规范开展需求响应月度竞价出清。预测存在电力缺口时,适时启动需求响应市场,开展响应邀约、过程监测、效果评估、结果公示、资金发放等工作。提前做好需求响应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功能核查,保障平稳运转。

(四)落实有序用电保底

1.明确负荷管理指标。在可预知电力供应不足等情况下,依靠提升发电出力、市场组织、需求响应、应急调度等各类措施后,仍无法满足电力电量供需平衡时,依法依规实施有序用电,控制部分用电负荷。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电力负荷管理办法要求,按照本地区历史最高负荷的30%,参考各市工业负荷及行业分布,细化分解6级指标。

2025年河北南网电力负荷管理指标

单位:万千瓦

序号

地区

Ⅵ预警

缺口5%

Ⅴ预警

缺口10%

Ⅳ预警

缺口15%

Ⅲ预警

缺口20%

Ⅱ预警

缺口25%

Ⅰ预警

缺口30%

1

石家庄

36

102

152

203

255

307

2

邯  郸

65

112

168

223

279

335

3

沧  州

65

97

145

194

242

290

4

衡  水

22

40

60

81

100

120

5

邢  台

35

82

123

164

205

245

6

保  定

30

69

106

142

178

213

7

雄  安

-

-

-

-

3

5

8

定  州

4

9

13

15

18

22

9

辛  集

4

11

16

21

24

28

合  计

261

522

783

1043

1304

1565

注:沧州的指标包括沧州源兴配售电公司。

2025年冀北电网电力负荷管理指标

单位:万千瓦

序号

地区

Ⅵ预警

缺口5%

Ⅴ预警

缺口10%

Ⅳ预警

缺口15%

Ⅲ预警

缺口20%

Ⅱ预警

缺口25%

Ⅰ预警

缺口30%

1

唐  山

75

150

225

300

376

451

2

张家口

20

40

60

80

100

120

3

秦皇岛

17

34

52

69

86

103

4

承  德

20

40

60

80

100

119

5

廊  坊

38

76

114

151

189

227

合  计

170

340

511

680

851

1020

各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严格落实有保有限原则(保障类和限制类负荷见附件),组织供电企业按分配指标编制本地区负荷管理工作方案,并于5月25日前将工作方案和负荷管理方案用户明细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2.规范履行告知义务。各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应及时告知相关电力用户有序用电方案,并指导用户按照定设备、定负荷原则制定用户内部操作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确保负荷管理措施精准执行、压降到位。除极端天气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和电网紧急状态下,在对用户实施、变更、取消有序用电措施前,电网企业应通过公告、电话、传真、短信、网络等方式履行告知义务。其中,实施有序用电应至少于前一天告知。

3.完善轮休调休措施。当预测缺口持续时间较长时,各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要会同电网企业完善周期性轮休轮停方案,安排工业企业分批执行负荷管理措施,做好应对长时期、长时段、大规模负荷管理的准备。工作日突发极端较大电力供需缺口且当天处于全时段缺电时,引导非连续生产企业,将部分工作日用电负荷有效转移至休息日。

4.做好极端停限准备。由于极端天气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电力供应缺口超出负荷管理方案执行能力时,各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要指导电网企业结合本地情况,制定扩大范围的应急预案,实施分行业的大规模负荷管理措施,确保民生用电可靠供应。

四、分级调控措施

当高峰用电需求超出最大供电能力,电力供应出现缺口时,将平衡缺口占最大用电需求比例,根据不同缺口级别,按需科学精准实施负荷管理措施。按照“先柔性调控、后需求响应、再有序用电”原则,平稳有序组织实施,切实维护电网供用电秩序稳定。

(一)河北南网、冀北电网100万千瓦缺口以内,依次采用景观照明关停、工业企业顶峰检修、空调负荷管理、用户侧储能调节、冷链冷库调节、充电负荷调节等负荷管理前置措施应对。

(二)河北南网100万千瓦~500万千瓦、冀北电网100万千瓦~350万千瓦缺口,采用负荷管理前置措施+需求响应方式应对。在采取上述措施基础上,按照120%的比例发起需求响应用户市场邀约,形成应约序位。

(三)河北南网500万千瓦、冀北电网350万千瓦缺口以上,采用负荷管理前置措施+需求响应+有序用电方式应对。在采取上述措施基础上,报请省政府同意,在政府指导下,统筹双高用户限产、周期性轮休轮停等有序用电策略,制定有序用电实施方案并发布执行。

(四)出现长时间供应缺口,负荷管理前置措施持续时间为3天,在河北南网、冀北电网出现100万千瓦以内缺口且持续3天以上时,需同步启动需求响应措施。需求响应用户响应能力随着持续时间增加不断衰减,当河北南网出现500万千瓦(冀北电网出现350万千瓦)以内缺口持续时间较长用户应约容量不足时,需同步启动有序用电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组织实施。电网企业要密切跟踪电力供需走势,当预测可能出现电力供应缺口时,提出负荷管理预警意见,需执行需求响应、有序用电措施时,应经省发展改革委同意。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电力用户要落实负荷管理的主体责任,按负荷管理预警通知的时间和负荷调控指标,按时足量将负荷压减到位。

(三)强化执行督导。负荷管理措施执行期间,各市要加强对方案执行情况组织监督检查,对执行负荷管理方案不力、擅自超限额用电的电力用户,要立即责令改正,必要时由电网企业通过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进行负荷控制,相关后果由用户承担;情节严重并可能影响电网安全的,电网企业履行政府报备并按程序停止供电。

(四)做好复盘分析。执行结束后次日8时前,各级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应将执行情况报当地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各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负荷管理执行情况复盘,分析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滚动完善应急保障措施和处置预案,确保负荷管理流程不断规范完善。

该方案有效期至2026年电力负荷管理工作方案发布日。若遇国家政策调整等特殊情况,按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电力负荷管理保限行业分类


附件

 

电力负荷管理保限行业分类

 

按照《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版)》,出现电力缺口时:

(一)优先保障以下用电

1.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主要党政军机关,广播、电视、电信、交通、监狱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用户;

2.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保安负荷;

3.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金融机构、学校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用户;

4.供水、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用户;

5.居民生活,排灌、化肥生产等农业生产用电;

6.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

7.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2﹞788号)文件要求,对于产品价格控制在合理区间的多晶硅生产用电负荷,各地暂不纳入电力负荷管理工作方案。

8.市县政府确定的其他保障单位,需经省发展改革委同意备案。

(二)重点管控以下用电

1.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

2.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

3.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

4.景观照明、亮化工程;

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企业。依据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优先限制能效水平低于基准水平的企业用电需求。




Copyright © 2020-2022 河北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协会 版权所有
电话:15031178853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 备案号:冀ICP备20220138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