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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建厅关于2022年度建筑节能、绿色建筑、 装配式建筑和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2-16 09:53|栏目: 通知公告 |浏览次数: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按照全年工作安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了石家庄、承德、张家口和邢台4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各地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履职尽责、积极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一)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取得新进展

发布《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办公建筑降碳产品方法学》,完成“中德被动式低能耗示范房”降碳项目交易,住建领域降碳产品价值实现“零”突破。持续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全过程标准宣贯,着力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各地按照《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等要求,狠抓落实,推动项目建设。截至2022年底,全省累计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799万平方米,建设规模全国领先。2022年,全省新开工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193万平方米,超额完成176万平方米的目标任务,其中保定、石家庄、唐山新开工建筑面积全省前三。保定采取集中连片建设方式推广被动房,示范效果明显。

(二)绿色建筑品质进一步提升

强化绿色建筑标识管理,2022年认定二星级标识项目2个,向住建部推荐三星级标识项目1个。推动绿色建筑标准京津冀协同,颁布实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出台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措施,组织召开政银企对接会,截至2022年底,已签约项目24个,投放贷款182.5亿元,其中雄安新区、石家庄、保定、秦皇岛贷款投放量全省前四。各地严格落实《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2022年城镇新开工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竣工绿色建筑面积7504万平方米。引导建设星级绿色建筑,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29%,其中雄安新区、秦皇岛、石家庄占比全省前三。

(三)建筑节能水平进一步提高

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75%节能标准,新建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由65%提升至72%,2022年全省城镇新建节能建筑7529万平方米,建筑能效水平进一步提高。持续对具有改造价值的民用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土壤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太阳能系统等技术的建筑应用,2022年全省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714万平方米,占新增建筑面积的49.3%。

(四)装配式建筑建设稳步推进

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推荐我省6家企业申报国家第三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认定12家省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发布装配式农村住房建设技术产品目录(第一批),供有关部门和群众在装配式农房试点建设中自主选择。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2022年全省城镇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2584万平方米,占新开工建筑面积的31.5%。其中,秦皇岛、邢台、邯郸、保定、沧州占比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分别达到39.7%、36.6%、35.5%、35.0%、32.4%。

(五)建筑工程材料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强

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成立省级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进工作组和技术委员会,全省获批绿色建材认证机构4家,绿色建材产品入库企业178家,入库量居全国第四位。编制印发《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2022年版)》。各地认真贯彻《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相继开展材料设备专项检查,深入一线把好使用关口。唐山、保定、雄安新区成为国家确定的第二批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城市。总体看,张家口、唐山、沧州、邢台、邯郸等市将材料设备工作与行业绿色发展工作紧密结合,工作开展较好。

二、存在问题

通过重点抽查4个市的工作、实地查验在建的民用建筑项目以及全面梳理各市自查总结报告的情况看,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项目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建设单位存在对参建各方要求不严、管理不到位的现象。部分项目设计过程中存在图纸设计深度不够、内容不全、变更不规范的问题,施工过程中存在未严格照图施工、进场材料把控不严、监理旁站不到位、隐蔽工程影象资料留存不全等问题。

二是个别建材产品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本次随机抽查了石家庄、张家口、承德28个在建工程,实地检查发现有的建筑施工、监理等单位对进场材料查验不规范,材料台账和质量证明文件不完整的情况。现场随机抽取的121组样品,经实验室检测,个别样品指标不符合有关标准技术要求。

三是管理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地方管理部门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主动性不强。有的管理工作人员对政策理解不透彻、监管方式不科学、管理措施不到位。部分地区重点工作完成不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整改问题。各地要深刻剖析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查找根源所在,开展专项整改。其中,重点抽查的石家庄、承德、张家口、邢台4市要在2023年2月28日前,督促有关企业,将省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二)提升管理能力。各地有关建筑节能工作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强化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理解与把握能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奖惩措施,不断规范市场主体行为。

(三)推进重点工作。各地要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河北绿色低碳建筑场景落地落实,大力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积极推广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力度,扎实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确保及时完成工作目标。

(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构建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格局,大力营造推进工作的良好氛围。各市要明确专人负责,每季度末25日前,至少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报送1篇政务信息或1条新闻线索。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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