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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发布《碳汇法律制度研究执行摘要》

发布时间:2022-07-15 09:45|栏目: 行业资讯 |浏览次数:

7月11日下午,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支持的“碳汇战略和制度研讨会”以线下线上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由国家气候战略中心战略规划部主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碳达峰碳中和专委会秘书长柴麒敏主持。国家气候战略中心战略规划部副主任田丹宇、高级工程师解瑞丽和团队成员刘伯翰分别报告了国内外碳汇法律制度发展综述、生态系统碳汇潜力分析及问题建议,以及重点部门碳汇制度建设成效。项目组根据研究成果发布了《碳汇法律制度研究执行摘要》(以下简称《摘要》)。

图片来自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公众号图片来自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公众号

  《摘要》归纳总结了发展生态系统碳汇的重要意义,梳理了国际法和国内法保护生态系统碳汇的进展进程,分析了森林、草原、湿地、海洋、冻土5类生态系统碳汇的制度建设成效、发展面临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可以为我国生态系统碳汇的法律制度建设提供理论支撑。根据来源,生态系统碳汇主要可分为森林碳汇、草原碳汇、湿地碳汇、海洋碳汇、冻土碳汇和岩溶碳汇等。项目组认为,应在保护和维持好生态系统既有碳库功能基础上,具体分析不同类型生态系统碳汇增加潜力,精细施策,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法律激励措施。

  《摘要》分析了生态系统碳汇潜力特征。项目组研究认为,无论哪种类型的生态系统,碳汇都不是其固有属性,而是生态系统碳收支相应变化的动态结果。项目组对此解释说明,对于一种生态系统而言,当碳吸收大于碳释放时,即成为碳汇;当碳吸收小于碳释放时,即成为碳源;当碳吸收和碳释放相等时,即实现了碳中性。具体到某一区域,生态系统到底是呈现碳源还是碳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一个区域的生态系统在遭受严重破坏情况下,如湿地破坏、冻土消融等,会呈碳源状态;生态破坏、气候变化等因素也导致多种生态系统碳库面临碳释放加剧的风险。因此,应将巩固维持生态系统原有碳库放在首位,在此基础上实施增汇行动。

  经过研究分析,《摘要》总结了我国生态碳汇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生态系统碳汇高位阶法律、法规缺失,现有制度规范未形成完整体系;碳汇法律属性不明,权属边界不清;对生态系统的碳储量、固碳潜力、固碳机理及固碳技术的科学认识仍然不足;多数生态系统面临碳释放风险;生态碳汇交易与全国碳市场衔接不畅;生态碳汇计量、监测方法不足,部分生态系统碳汇计量困难;现有生态碳汇项目减排方法学不足,部分方法学开发难度较大;生态碳汇价值实现方式较为单一、价值实现困难等。

  针对上述问题,《摘要》从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市场化、国际化方面,对我国生态碳汇法律制度建设提出了总体建议。

  一是推动生态碳汇管理法治化。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填补生态碳汇立法空白;在顶层法律制度指导下,建立完善配套制度、标准及激励保障体系;推动生态资源产权制度改革,明确生态碳汇资源属性及判定原则。

  二是推动生态碳汇管理科学化。加强生态系统固碳机理、碳源汇特征及动态变化规律研究;开展碳汇本底调查及碳源汇特征评估;开发固碳增汇技术;建立生态碳汇分类目录,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实施精细化管理。

  三是推动碳汇市场管理标准化。建立生态碳汇标准体系,在清晰的标准体系指引下,有序推动生态碳汇标准建设。

  四是推动生态碳汇管理市场化。加快推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科学设置生态碳汇抵消机制;探索多样化生态碳汇应用场景,拓宽碳汇价值化实现渠道。

  五是推动生态碳汇管理国际化。积极做好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预案,探索生态碳汇的碳价实现机制,提前研究国际自愿碳减排标准(VCS)等机制下的碳汇项目开发规则,发挥我国生态碳汇发展的优势和话语主动权。

  来自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中国林业学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碳汇研究中心等单位专家参会,对项目及成果给予充分肯定。

  来源:中国环境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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