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推行非居民用户厨余垃圾计量收费,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1〕977号)精神,我委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起草了《关于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机制的实施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通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积极献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8月16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下列方式提出意见。
信函请寄至:石家庄市自强路55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价格处),邮编050051。
传真请发至:0311—88600670
电子邮件请发至:fwjgc@hbdrc.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14日
关于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