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食药函〔2023〕346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工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支持生物制造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有关要求,聚焦壮大市场主体、打造产业生态、聚集产业发展要素,推进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制定了《2023年河北省支持生物制造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工信主管部门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进行申报,于7月31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梁 沛 0311-87801895
电子邮箱:hbxpfgyc@163.com
地 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
附件:2023年河北省支持生物制造产业项目申报指南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24日
附件
2023年河北省支持生物制造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支持生物制造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有关要求,聚焦壮大市场主体、打造产业生态、聚集产业发展要素,推进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3年河北省支持生物制造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制定申报指南如下。
一、支持方式及申报领域
在项目申报期内(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底),以“先投后补”方式对企业予以支持,资金为无偿补助。
1.生物制造是生物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是利用生物体机能进行物质加工与合成的绿色生产方式,推动化工、医药、材料、轻工等工业产品制造与生物技术深度融合,向绿色低碳、无毒低毒、可持续发展模式转型。生物制造产业指生物制药、生物食品、生物基化学品、生物材料、生物能源等。
2.对新引进的生物制造领域世界500强企业,项目申报期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亿元(含)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00万落户奖励;
3.对新引进的生物制造领域中国制造500强企业、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项目申报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达1亿元(含)以上的,一次性给予800万元落户奖励;
4.对新引进的生物制造领域“小巨人”企业,项目申报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达1亿元(含)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00万元落户奖励。
5.对以上固定资产总投资超20亿元(含),具有行业引领示范作用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奖励。
实际支持额度以2024年财政预算为准。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在河北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项目实施地在河北省境内;
(三)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务必严格按照编制要求编制《2023年河北省支持生物制造产业发展项目申请报告》。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报告需妥善保存备查。
(二)申报程序。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工信主管部门按要求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进行申报,并进行审核,出具明确推荐意见(见附表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填写申报2023年河北省支持生物制造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汇总表(附件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工信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工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报告材料完整性及项目申报单位的信用信息进行审核。申请单位出具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对项目资金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各地(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工信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本地区推荐项目,于7月31日前将推荐上报文件纸质版(含附件1、2、3)一式三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报送电子版U盘一份,电子版正文为 word格式,附件为 pdf格式,表格为 excel格式。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