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提出的“紧跟新技术、新职业发展变化,建立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加快职业标准开发工作”要求,人社部组织开发了“易货师”“报刊业务员”“集邮业务员”“碳排放管理员”等21个职业技能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8月12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单位,电子邮件发送至biaozhunchu@cettic.gov.cn(邮件主题标明:国家职业(工种)技能标准公示反馈,同时请在邮件中标明建议人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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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