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省工信领域数字人民币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冀工信软件函〔2024〕276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省工信领域数字人民币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各市分行、雄安新区分行,河北省各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河北银行,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河北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冀数币办〔2023〕3号)、《2024 年河北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要点》(冀数币办〔2024〕2 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数字人民币在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应用,按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冀工信软件函〔2024〕204号)安排,现开展2024年全省工信领域数字人民币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围绕汽车、钢铁、石化、医药、轻工等传统优势行业,大力推进数字人民币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探索数字人民币在工业互联网、工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应用,遴选一批数字人民币在工信领域试点项目,打造一批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数字人民币融合应用场景,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和解决方案,增强数字人民币对工业领域数字化转型的赋能作用。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需由申报企业(园区)与合作机构联合申报。
(二)申报企业为在我省进行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申报园区为我省各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或产业集群所在地县、区工信局;合作机构为省各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河北银行等。
(三)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在经营管理、社会信用、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方面无失信惩戒信息。
三、申报程序
各地工信部门、人行各分行指导企业或园区与合作机构开展对接,共同填写《河北省工信领域数字人民币试点项目企业申报材料》(见附件1)、《河北省工信领域数字人民币试点项目园区申报材料》(见附件2),经各市工信局、人行各市分行审核通过后向省工信厅、人行河北省分行统一推荐。省工信厅、人行河北省分行将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按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遴选10个链主企业、10个平台企业、10个园区等一批发展基础好、创新模式优、推广意义大的项目,列为2024年全省工信领域数字人民币试点项目。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工信局、人行各市分行要高度重视试点申报工作,把推动数字人民币应用作为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有力抓手,积极组织本地企业、园区开展试点建设。要及时将通知转发到园区、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各市工信局原则上推荐不少于2家链主企业、2家平台企业和1个园区。
(二)各市工信局、人行各市分行根据企业、园区填报材料,将申报材料汇总并填写《河北省工信领域数字人民币试点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后于6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1、2)和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省工信厅软件产业处邮箱。申报企业、园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宋鸿飞 0311-87908721
左孟飞 0311-87938362
电子邮箱:ronghechu@126.com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