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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09 14:29|栏目: 通知公告 |浏览次数:

为公开公正做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工作,保证优秀案例质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对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

  二、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存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方式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进行反映(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公示期结束后收到的文件不再受理)。所提意见应真实客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公示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陈嘉乐

  联系电话:(010)65645482

  传  真:(010)65645454

  电子邮箱:sslyyc@mee.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39个)

  北京市:清河

  天津市:蓟州区州河

  河北省:滹沱河(石家庄市段)

  山西省:桑干河(朔州市段)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木伦河(鄂尔多斯市段)

  辽宁省:营口市大清河

  吉林省:招苏台河(四平市段)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

  上海市:苏州河、太浦河(含水乡客厅)

  江苏省:无锡市小溪港、扬州市芒稻河

  浙江省:灵山港(衢州市段)

  安徽省:青弋江(宣城市段)、长江(马鞍山市段)

  福建省:敖江(福州市段)、南平市崇阳溪

  江西省:赣州市寻乌水

  山东省:黄河(东营市段)

  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水库、安阳市安阳河

  湖北省:荆门市漳河水库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河

  广东省:增江(广州市段)、佛山市高明河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渠

  海南省:三亚市三亚河、临高县文澜江

  重庆市:铜钵河(重庆市梁平区、四川省达州市)

  四川省:成都市兴隆湖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舞水(㵲阳河)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独龙江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尼洋河

  陕西省:延安市延河

  甘肃省:黄河(临夏回族自治州段)

  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隆务河

  宁夏回族自治区:黄河(银川市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什干河(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伊犁河(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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