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开公正做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工作,保证优秀案例质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对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
二、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存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方式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进行反映(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公示期结束后收到的文件不再受理)。所提意见应真实客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公示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陈嘉乐
联系电话:(010)65645482
传 真:(010)65645454
电子邮箱:sslyyc@mee.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39个)
北京市:清河
天津市:蓟州区州河
河北省:滹沱河(石家庄市段)
山西省:桑干河(朔州市段)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木伦河(鄂尔多斯市段)
辽宁省:营口市大清河
吉林省:招苏台河(四平市段)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
上海市:苏州河、太浦河(含水乡客厅)
江苏省:无锡市小溪港、扬州市芒稻河
浙江省:灵山港(衢州市段)
安徽省:青弋江(宣城市段)、长江(马鞍山市段)
福建省:敖江(福州市段)、南平市崇阳溪
江西省:赣州市寻乌水
山东省:黄河(东营市段)
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水库、安阳市安阳河
湖北省:荆门市漳河水库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河
广东省:增江(广州市段)、佛山市高明河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渠
海南省:三亚市三亚河、临高县文澜江
重庆市:铜钵河(重庆市梁平区、四川省达州市)
四川省:成都市兴隆湖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舞水(㵲阳河)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独龙江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尼洋河
陕西省:延安市延河
甘肃省:黄河(临夏回族自治州段)
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隆务河
宁夏回族自治区:黄河(银川市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什干河(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伊犁河(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