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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国家“人工智能+”能源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0 09:39|栏目: 通知公告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开展国家“人工智能+”能源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张家口市能源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能源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5〕168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能源局通知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详见https://www.nea.gov.cn/20251128/78d09044326744afb17850421291f090/c.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申报方向包括人工智能+电网、人工智能+能源新业态、人工智能+新能源、人工智能+水电、人工智能+火电、人工智能+核电、人工智能+煤炭、人工智能+油气八个场景类型。

二、省内能源企业通过我委推荐报送,能源央企原则上通过集团总部申报。

三、请各市高度重视,抓紧组织域内相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方向和要求,整合优势资源,积极申报项目,对推荐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并于2025年12月24日前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作为推荐单位,将于2025年12月26日前完成组织推荐。

 

项目报送联系方式:

国家能源局       010-81929234   010-81929213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    0311-86271172  0311-88600129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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