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6〕414号)要求,开展我省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以专项行动为牵引,建立河北省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资源池,靶向提升服务商技术创新、集成交付、安全合规能力,锻造一批懂河北行业痛点、通技术机理、知安全风险、善交付运营的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队伍。到2026年底,省级服务商资源池入池企业力争达到60家以上,到2027年底,省级服务商资源池入池服务商不少于100家,其中雄安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入池服务商不少于30家,提升面向全省制造业复杂场景的落地交付能力,打造要素协同、链条贯通、场景广泛覆盖的河北特色人工智能应用服务生态。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服务商资源池。各市组织全面摸排辖区内服务商情况(含注册在本地的央企子公司),收集服务商基础信息,填写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档案,建立市级服务商资源池。省工信厅汇总各地报送服务商资源池名单,依据相关标准建立河北省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资源池,实施动态管理,定期更新入库企业信息,择优向工信部推荐,纳入全国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资源池。
(二)提升服务商综合能力。组织省内服务商按照行业需求牵头组建“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联合上下游单位打造一体化解决方案。鼓励服务商联合建设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平台等创新平台,共同开展技术研发、测试验证、中试熟化等创新实践。鼓励服务商提升对安全可靠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人工智能训练推理芯片等基础软硬件产品相关集成应用能力,将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伦理治理、业务合规等管理要求内嵌到研发、部署、应用全流程。
(三)推动AI服务规模化应用。引导服务商围绕钢铁、化工、装备制造等行业和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高频刚需场景,封装模块化、标准化“小快轻准”人工智能解决方案,面向量大面广中小企业输出低成本、轻量化智能服务。组织企业开放一批真实场景,推动服务商与与产业集群、重点企业开展供需对接,推动人工智能产品和解决方案落地实践,形成一批带动效应好的典型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
(四)加强服务支撑保障。推动服务商对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京津冀枢纽节点、国家算力互联互通区域节点(河北)、中国算力平台,用好普惠算力相关政策,切实降低服务商算力使用成本。依托“模数共振”“工业数据筑基”等行动形成的场景、数据、模型、智能体等成果,向服务商开放调用接口或提供试用通道。鼓励高校、职业院校与龙头服务商共建实训基地,批量培养“懂业务、通模型、知安全、能交付”的复合型应用人才。鼓励服务商搭建前线部署工程师(FDE)团队,扎根用户现场,保障场景落地。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资源池建设。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摸底,指导服务商填写服务商档案(附件1),形成本地服务商资源池(附件2),按照相关要求(附件3)报送服务商档案和汇总表。请于2026年11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含电子版、加盖公章 PDF)发送至邮箱ronghechu@126.com。
(二)组织建立“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各地工信主管部门组织服务商牵头组建“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指导填写服务团信息表(附件4),同资源池信息一并报送至省工信厅。原则上各市至少组建1个服务团,雄安新区不少于3个。每个服务团由1家服务商牵头,联合不少于2家上下游单位共同参与。
(三)建立常态化跟踪评估机制。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常态化跟踪调度机制,对资源池服务商、服务团开展跟踪指导,协调解决企业发展堵点难点。省工信厅将定期组织开展观摩交流、案例遴选,推动优秀解决方案在全省复制推广。
(四)做好总结评估。各地工信主管部门梳理本地区专项行动实施成效,形成本地专项行动总结报告(附件5),于2027年11月10日前报送省工信厅。
联系人:魏永乐 0311-87908721
附件: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