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6月底,江西省全口径发电装机5803.7万千瓦,其中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2907.1万千瓦,占全省全口径发电装机总容量的50.1%。这表明,江西省可再生能源装机已超过煤电装机成为全省发电装机的主要组成部分,这是江西省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促进能源结构调整转型取得的标志性成果。
近年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以“总体工作创一流、单项工作争先进”的干劲,聚焦“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主题教育总体要求,推动新能源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新能源装机比重居中部地区前列。“十四五”以来,全省新能源装机新增858.13万千瓦,2023年上半年新增346万千瓦;新能源发电装机占全口径装机比重提升至38.3%,在中部地区名列前茅。
新能源利用水平持续提升。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要求,连续4年圆满完成国家考核任务。2022年,全省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达到31%,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达到15%,完成国家下达激励目标。为能耗总量控制作出积极贡献,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新能源发展为蓝天保卫战作出积极贡献。2022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451.4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62%,占全口径总发电量25.31%。全省风电、光伏发电总量230.38亿千瓦时,折合标煤688.82万吨,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1717.24万吨,减排二氧化硫51.66万吨,减排氮氧化物25.83万吨,助力全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7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作出了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示。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将按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础上,有计划分步骤逐步降低传统能源比重,并坚持新能源优先发展、大力发展不动摇,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清洁能源保障。
来源: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