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力迈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大背景下,碳交易市场作为核心战略要素,正呈现出崭新的风貌。
11月6日,生态环境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强制碳市场”)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以下简称“CCER市场”)的最新进展与显著成效。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夏应显在发布会上表示,截至今年10月,我国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将近5亿吨,成交额达297亿元,交易价格呈稳步上扬态势。同时,CCER市场已公示44个减排项目,预计每年能产生核证自愿减排量1137万多吨。
规范发展 成效斐然
强制碳市场是我国利用市场机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创新,是实现“双碳”目标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贡献目标的核心政策工具。
今年以来,强制碳市场建设再上新台阶。发布会上,夏应显从四个方面对我国近年来在碳市场建设中取得的成就进行了解读。
“首先是制度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夏应显指出,今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首部专门法规,《条例》为碳市场建设提供了上位法依据。《条例》与碳排放核算核查、配额分配、注册登记、交易结算等30多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形成了多层级、比较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
持续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夏应显强调,生态环境部将数据质量视为碳市场建设的“生命线”,不断优化碳排放核算核查方法,实施关键参数的月度存证制度,大幅优化了碳排放核算的规范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同时,生态环境部还组织制定了发电行业2023和2024年度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组织各省市开展了2200多家发电企业的配额分配和清缴工作,确保了市场的平稳有序运行。
为落实全国碳市场扩围的任务要求,夏应显提出,生态环境部正在积极推进钢铁、水泥、铝冶炼等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并加快编制相关核算核查指南。
此外,作为强制碳市场的有力补充,CCER市场自今年1月启动以来,进一步丰富了政策工具箱,并取得显著进展成效。
据悉,生态环境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配套制度,为市场主体提供了全面的规范指引。同时,生态环境部明确了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红树林营造4项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并支持甲烷利用、交通节能等领域发展。
目前,全国统一的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已上线运行,已有44个减排项目公示,预计每年可产生核证自愿减排量1137万余吨。
深化机制 助力双碳
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提出,建成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为新时期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树立了目标。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将其作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从最初的“7+1”碳交易试点,到如今扩展至全国范围,我国强制碳市场建设不断推进,制度规范日益完善,碳价发现功能逐步形成,并已初步显现行业减排效果。
针对这一积极发展趋势,夏应显在会上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持续深化市场机制在温室气体减排中的重要作用。他强调,将进一步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并加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以期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在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方面的积极作用。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深入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修订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同时,将持续夯实数据质量,严厉打击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确保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夏应显说。
据悉,生态环境部还积极推动将钢铁、水泥、铝冶炼三个重点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加快建成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在完善CCER市场机制方面,生态环境部也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夏应显表示:“一方面,将强化制度设计,指导注册登记机构与交易机构建立管理制度,并建立健全对不同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机制。另一方面,将扩大市场支持领域,常态化开展方法学公开征集和遴选评估,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将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监管机制,严惩弄虚作假行为,确保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中国能源新闻网见习记者 王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