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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政策要览(3.13-3.17)

发布时间:2023-03-18 14:44|栏目: 一周要览 |浏览次数:

一周政策要览3.13-3.17

一、国家政策及通知

1、国家政策

(1)生态环境部发布《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

本方案适用于纳入2021、2022年度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以下简称重点排放单位)。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是拥有发电机组产权的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参与全国碳市场配额的发放、交易、清缴等环节。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环办气候函〔2022〕111号)分别确定2021年度和2022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并明确各重点排放单位纳入配额管理的发电机组。不具备发电能力的纯供热设施(热源在2021和2022年与发电设施保持物理隔断)、2021或2022年新投产机组不纳入当年度配额管理。

 

(2)国家能源局发布《2023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

3月1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3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指出,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的提出要以本领域的标准体系为指导,坚持急用先行、先进适用、协调一致的原则,优先健全能源新兴领域标准,完善提升传统领域标准。强调,突出能源行业标准的公益性,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能源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提出能源行业标准计划。属于竞争性的、一般性的技术要求,原则上不作为能源行业标准计划。

 

(3)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农产品初加工是现代农业做强产业链、优化供应链、提升价值链的重要基础。发展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有利于减少农产品损失、提升农产品品质、增强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益,对于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发展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发展取得长足进展,但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一些地区、产业和环节不同程度存在的装备总量不足、技术水平不高、设施设备不配套和加工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亟待解决。


2、国家通知

(1)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相关工作的通知

3月1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相关工作的通知》,考虑到2021、2022年疫情影响及能源保供压力,为有效缓解发电行业履约负担,《配额方案》延续了上一个履约周期对燃气机组和配额缺口较大企业实施履约豁免机制,新增灵活履约机制及个性化纾困机制。


(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全面巩固疫情防控重大成果 推动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补短板强弱项的通知

《通知》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抓紧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更大进展,加快建设健康中国和美丽中国。


(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按照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以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为重点,统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政策任务资金,紧扣稳产保供重点任务,强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紧紧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着力做好“土特产”文章,开发乡土资源,突出地域特点,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集聚要素发展,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和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4)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的通知

节能标准是国家节能制度的基础,也是推动全社会节能降碳的重要支撑。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强制性能效标准,是满足节能管理的基本要求,依法必须执行。截至目前,我国已发布实施强制性能耗限额国家标准108项、强制性能效国家标准66项、推荐性节能国家标准190项,节能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对促进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升级、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行业要高度重视节能标准化工作,依法加快推进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切实加强节能标准应用实施,不断夯实节能工作基础,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二、河北省政策及通知

1、河北省政策

(1)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谋划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河北“三农”场景,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支撑


(2)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印发《张家口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工作目标:按照国家和省统一安排,2023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启动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工作;2025年底前,完成一轮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3)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河北省巩固提升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发展壮大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2023 年河北省巩固提升脱贫 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工作方案》,《方案》内还包括了2023 年脱贫地区种植产业巩固提升工作方案、2023 年脱贫地区蔬菜水果特色产业发展工作方案、2023 年脱贫地区畜禽养殖产业发展工作方案、2023 年脱贫地区农业科技服务工作方案、2023 年河北省脱贫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方案、2023 年推进脱贫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 年脱贫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工作方案、2023 年脱贫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方案 、2023 年金融支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4)河北雄安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接续推进新发展阶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的要求,雄安新区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2、河北省通知

(1)河北省发改委关于2023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申报项目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和《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我省拟纳入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申报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为3月14日-3月16日。


(2)河北省工信厅关于评定2023年度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通知

2022年,在各级政府的有力指导和广大企业的积极参与下,全省共克时艰,共评定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111个,再创历史新高,数量居于省级梯队前列,圆满完成了省政府的目标任务。其中,邢台市13家企业25个产品、唐山市18家企业24个产品、石家庄市18家企业20个产品,分别位居前三名;保定市、沧州市和衡水市数量大幅度增长。产品数量和单台价值的大幅提升,反映了我省装备制造业转型加速和研发制造能力的强势增长。定于9月份组织开展河北省2023年度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评定工作。


(3)河北省工信厅关于2023年“专精特新”骨干企业创新发展项目拟支持名单的公示

按照《2023年河北省“专精特新”骨干企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市推荐、专家评审、实地核查和集中研究等程序,确定了拟支持的骨干企业创新发展项目建议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相关意见及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和书面形式反馈。公示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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