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政策要览(6.19-7.1)
一、国家政策及通知
1、国家政策
(1)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提出,水泥行业超低排放实施范围包括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不含矿山)和独立粉磨站(含生产特种水泥、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推动现有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取得明显进展,50%左右的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改造;到2028年底前,重点区域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基本完成改造,全国力争80%左右水泥熟料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征求意见稿提到了有组织排放指标要求,在基准含氧量10%的条件下,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35、50mg/m。达到超低排放的水泥企业每月生产时间至少95%以上时段小时均值排放浓度满足上述要求。
(2)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推动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焦化企业力争8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到2028年底前,重点区域焦化企业基本完成改造,全国力争8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焦联合企业,要对标对表、查缺补漏,确保焦化工序按期达到本意见要求。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建设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大中型以上城市经营性停车场具备规范充电条件的车位比例力争超过城市注册电动汽车比例,农村地区充电服务覆盖率稳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快慢互补、智能开放,充电服务安全可靠、经济便捷,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完善,行业监管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技术装备和科技创新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4)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证监会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
《意见》强调,各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粮食生产主体扩大产能、设备改造、技术升级等融资需求,促进粮食稳产增产。加大高标准农田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信贷投放,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整省整市打捆打包,统筹构建多元化贷款偿还渠道。加强种业振兴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金融支撑,强化农业科技装备和绿色发展融资支持,加大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金融资源投入。优化和美乡村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金融服务,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务水平,改善县域消费金融服务。强化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金融支持,持续深化金融机构定点帮扶工作。
《意见》明确,要强化精准滴灌和正向激励,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形成金融支农综合体系。强化金融机构组织功能,拓展多元化金融服务,增强保险保障服务能力。完善农村产权确权颁证、抵押登记、流转交易、评估处置机制,推动融资配套要素市场改革。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强化统计监测与考核评估,切实提高建设农业强国金融服务质效。
(5)水利部关于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工作的意见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简称“四水四定”),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以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和城镇节水降损为重点,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严格节水监督管理,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水资源保障。
(6)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到2030年,全国现代设施农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区域布局更加合理,稳产保供能力显著提升,设施蔬菜产量占蔬菜总产量比重提升到40%,畜牧养殖规模化率达到83%,设施水产品产量占水产品养殖总产量比重达到60%;设施农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进,设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科技装备条件显著改善,设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与机械化率分别达到70%和60%,设施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大幅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不断增强,从事设施农业生产的农民收入持续增长;设施农业作为农业强国建设的标志性工程取得明显进展。
展望2035年,设施农业全面升级,供给保障更加有力,技术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产效率、产出质量和带动作用明显提升,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优质化食物消费需求;现代设施农业成为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7)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促进土壤污染绿色低碳风险管控和修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土壤污染绿色低碳风险管控和修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
《意见》提出,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鼓励先行先试,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低碳修复典型经验和案例。不断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与城乡规划、项目建设管理流程有机整合,加强绿色低碳修复实践应用,提升土壤污染防治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高质量发展。
(8)《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发布
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近日联合发布了《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在原有 25 个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基础上,增加乙二醇,尿素,钛白粉,聚氯乙烯,精对苯二甲酸,子午线轮胎,工业硅,卫生纸原纸、纸巾原纸,棉、化纤及混纺机织物,针织物、纱线,粘胶短纤维等 11 个领域,进一步扩大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范围。
2、国家通知
(1)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6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出《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决定于7月10日至16日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活动主题为“节能降碳,你我同行”。同时,全国低碳日定为7月12日,活动主题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数字化赋能、科技成果赋智、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全国行活动的通知
6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数字化赋能、科技成果赋智、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全国行活动的通知》,提出组织开展数字化赋能、科技成果赋智、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全国行活动,以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步伐,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推动中小企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
组织方式为,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互联网平台企业和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等数字化服务商,高校,科研院所,质量、标准、品牌、工业设计、成果转化等专业服务机构以及相关企业,结合各地优势资源,围绕数字化赋能、科技成果赋智、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一体化全面推进“三赋”全国行活动。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线上设置活动专区,线下在全国各地分别推进。每个省份首场活动以“政策宣讲+专场活动”的形式举办,首场活动之后可结合地市实际需求开展活动。根据前期活动征集情况,2023年底前至少在全国10个省份开展活动。
(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明确2023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专项节能监察任务统筹考虑行业特点、企业规模、所在地区和监察内容,确定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企业4391家。其中,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能效专项监察1891家,数据中心等重点领域能效专项监察242家,绿色工厂和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2125家,2022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133家。同时,对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强化责任落实、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工作进度等三项工作要求。
(4)生态环境部关于2022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征集活动获选名单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促进全社会提升绿色低碳意识,生态环境部在2022年“全国低碳日”主场活动上启动了系列典型案例征集活动(以下简称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已产生2022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征集活动获选名单。包括园区、企业、社区、个人、基地五大类。
二、河北省政策及通知
1、河北省通知
(1)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的通知
河北省科技厅组织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申报机构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0日17:00。
新型研发机构是指聚焦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区域特色产业的重点领域和技术需求,采用多元化投资、多模式组建、企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以科研开发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转移、衍生孵化、人才培养、技术服务等活动为主营业务,为企业和产业发展提供科技创新支撑,引领行业和产业发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研发机构。
(2)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征集河北省节能减排领域改进和创新优秀成果的通知
河北省发改委拟组织开展河北省节能减排领域改进和创新优秀成果、卓越领导者、优秀推进者征集工作。鼓励我省企业利用质量管理小组、8D问题解决法等形式和工具推进节能减排领域的改进和创新,促进我省节能减排工作。
征集范围:“十四五”以来,为解决本单位节能减排领域存在的问题(包括节能、节水、节材、降碳、减污、清洁生产、绿色制造和资源综合利用等), 开展质量改进、质量创新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成果; 大力支持、积极推动本单位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促进企业节能减排的高层领导者以及在指导员工通过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实现节能减排工作中做出贡献的管理人员。申报的做法和经验要具有普遍推广意义。
(3)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拟安排项目情况公示
近日,河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2022年度河北省各市拟安排2022年保障性风、光规模5.24GW、市场化10GW、储备15GW。
《通知》提到,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保障性并网项目申报应满足项目应具备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且南网、北网项目分别按照不低于项目容量10%、15%配置储能装置,连续储能时长不低于2小时。《通知》要求,风电项目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光伏项目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