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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政策要览(4.7-4.13)

发布时间:2024-04-13 14:05|栏目: 一周要览 |浏览次数:


一周政策要览(4.7-4.13)




国家政策及通知


(1)生态环境部就《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水泥熟料生产》公开征求意见
生态环境部就《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水泥熟料生产》公开征求意见,成为全国碳市场扩容的又一重要信号。
水泥行业的碳排放核算关键参数由15个减少至4个,即化石燃料消耗量、熟料产量、非碳酸盐替代原料消耗量、电力消耗量。
(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修订印发 《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

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的建设任务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等保护提升、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利用和考古发掘、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建设等。

《实施方案》指出,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等保护提升项目,需列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求划定的历史文化街区等相关名录中,且能兼顾其他不同级别和类型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需要,避免内容过于单一。

《实施方案》特别提到,支持反映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程、党和国家建设成就的当代主题博物馆建设。支持依托国家级重要建设工程、科学工程、国防工程等大国重器建设展陈展示、配套服务设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在资金安排标准方面,对中央单位项目,原则上按照核定总投资予以足额支持。

(3)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重点支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重点领域环境治理、水污染治理和节水等方向,重点支持内容包括: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等重点领域环境治理水污染治理和节水其他重大事项需安排支持的项目建设,包括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项目建设等。

(4)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重点支持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循环经济助力降碳等方向,重点支持内容包括:碳达峰碳中和先进技术示范及应用项目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项目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其他重大事项需安排支持的项目建设。

(5)国家认监委关于明确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备案要求的通知

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是指以温室气体排放量化为基础,对产品、管理体系、服务等实施碳相关认证的基本要求和程序。国家认监委尚未制定发布,由取得相应认证领域批准资质的认证机构自行制定或获得授权实施的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适用于本通知。

依据相关温室气体量化标准,仅对组织、产品、项目等的排放量进行核算与验证的活动(如温室气体排放/减排报告、碳盘查、碳核算、碳核查等),不属于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备案范围。

(6)生态环境部印发《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

生态环境部印发《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目录》的印发,标志着我国首次对固体废物的种类进行细化,并对代码进行统一。《目录》按照“五大种类、三级分类”的框架,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其他固体废物等五大类固体废物细分为35类200余种,基本实现了固体废物种类全覆盖,为后续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奠定了基础。

《指南》旨在用于指导地方依法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提高公众和社会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认识,增强公众参与能力。《指南》明确了信息发布的周期、时间、形式等要求和主要种类固体废物信息发布的具体内容,将有利于地方更好地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工作。

《目录》《指南》的发布实施,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制度规定的具体举措,有助于推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数字化,有助于提升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

(7)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印发《河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对引导资金的管理职责和管理使用原则、支持范围和分配方式、资金下达和使用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引导资金支持以下五个方面:1.重大科技任务。中央科技委员会决策部署,需要引导资金予以支持的重大科技任务。2.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主要指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总体方案部署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跨区域科技创新合作,以及省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等。3.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主要指根据相关规划等建设的各类科技创新基地,包括重点实验室(含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4.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要指针对我省重点产业等开展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5.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主要指聚焦探索未知的科学问题,结合基础研究区域布局,自主设立的旨在开展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

(8)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4月8日发布《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原则,以住宅电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建筑节能改造等为重点,分类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着力扩内需、惠民生、保安全,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绿色、智慧运行,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对技术落后、不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节能环保不达标的设备,按计划完成更新改造。重点任务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更新建设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环卫设施设备更新建筑施工设备建筑节能改造。

(9)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工业大省大市和重点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退出、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创新产品加快推广应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高。

(10)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围绕优化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和强化信息披露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也为绿色金融发展制定了新目标。

按照《指导意见》规划,未来五年,国际领先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体系基本构建,绿色金融区域改革有序推进,国际合作更加密切;到2035年,各类经济金融绿色低碳政策协同高效推进,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标准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更加成熟。

(11)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生态保护补偿条例》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生态保护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保护补偿的规定和要求以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综合性、基础性行政法规形式予以巩固和拓展,确立了生态保护补偿基本制度规则,以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12)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有序核准建设一批产能储备煤矿项目,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到2030年,产能储备制度更加健全,产能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力争形成3亿吨/年左右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全国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供给弹性和韧性持续提升。

(13)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

《通知》对接入电力系统并签订调度协议的新型储能进行了规范,并具体分为调度调用新型储能和电站自用新型储能两类。其中,调度调用新型储能指具备独立计量装置,并且按照市场出清结果或电力调度机构指令运行的新型储能,主要包括独立储能电站、具备条件独立运行的新能源配建储能等;电站自用新型储能指与发电企业、用户等联合运行,由发电企业、用户等根据自身需求进行控制的新型储能,主要包括未独立运行的新能源配建储能、火电联合调频储能、具备接受调度指令能力的用户侧储能等。

(14)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七部门联合印发《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就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和《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作出具体安排,提出实施标准提升行动,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强化标准比对、优化体系建设,加快制修订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领域标准,到2025年共完成重点国家标准制修订294项,有力支撑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行动方案》围绕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和回收循环利用三个方面布置标准提升工作任务:一是加快提升能耗能效标准,持续完善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低碳技术标准攻关,提升设备技术标准水平,筑牢安全生产标准底线。今明两年完成重点国家标准制修订113项,持续引领设备更新。二是推动汽车标准转型升级,加快家电标准更新,强化家居产品标准引领,加大新兴消费标准供给。今明两年完成重点国家标准制修订115项,有效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三是推进绿色设计标准建设,健全二手产品交易标准,提升废旧产品回收利用标准,完善再生材料质量和使用标准,加大回收循环利用标准供给。今明两年完成重点国家标准制修订66项,有力推动产业循环畅通。

《行动方案》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提出要推动标准和政策统筹布局、协同实施。大力推进绿色产品、高端品质认证。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配套出台一批“新三样”中国标准外文版,推动我国优势技术、产品、服务走出去。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监测评估标准实施成效和问题,扎实推动《行动方案》落地见效,最大程度释放标准化效能。

(15)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提出2024—2026年将按照“规划先行、场景牵引、科学有序、因地制宜”的原则,开展“百县千站万桩”试点工程,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中央财政将安排奖励资金支持试点县开展试点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层面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把具体工作落实落细。地方各级有关部门要在土地、电价、服务费等方面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形成政策合力,有效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力争实现充换电基础设施“乡乡全覆盖”。



河北省政策及通知


(1)河北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工信厅现组织开展第八批大气治理、第六批污水治理、第六批环境监测仪器、第五批固废处理装备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加强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管理

(2)《河北省电力条例》

3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河北省电力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去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后,全国首部进行全面修订的地方性电力法规。

“条例共7章65条,围绕电力规划与建设、电力生产与运行、电力供应与使用、电力设施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汉春介绍,条例聚焦实现“双碳”目标,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引领,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积极推进河北能源转型,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全面体现“双碳”导向是条例一大特色亮点。条例明确,电力事业发展坚持统筹规划、安全高效、绿色低碳、适度超前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利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发电,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服务新型能源强省建设,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3)河北省工信厅关于印发《2024年河北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重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河北省工信厅印发《2024年河北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重点项目申报指南》,全面推动企业数字化技术改造,以工业设备更新为契机,重点培育工业互联网网络改造提升、标识解析二级节点、5G工厂建设项目;企业级、行业(区域)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大数据平台等关键领域数字化赋能项目,推动大数据技术应用、企业上云等项目建设,加快人工智能融合应用,建立健全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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