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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发电——可供世界借鉴的中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1-31 10:14|栏目: 绿色发展 |浏览次数: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具体到垃圾处理方面,相较于传统的填埋处理,垃圾焚烧发电可谓是“减排劳模”。在建设美丽中国尤其是“无废城市”的过程中,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展现了应有的担当,成为我国绿色发展的新亮点。

积极践行减污重任

虽然兼具处理生活垃圾的环境使命,但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重任仍是“减污”。

2016年1月1日,《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正式实施,随着近年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持续推进,很多地方,如海南、河北、天津、福建等均出台了相应的地方标准,相比GB18485-2014,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大幅缩紧,部分指标甚至要严于欧盟2010/75/EU标准。

为了满足排放要求,我国早期建设的很多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了提标改造,新建项目也大多采用更为先进的烟气净化工艺。目前,我国大多数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各项烟气排放指标都优于国家标准,部分项目可以实现全部指标优于欧盟2010/75/EU标准。

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已经成为业内积极作为的例证。

2017年深圳颁布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规范》SZDB/Z233-2017,该标准中烟气排放限值全面严于现行欧盟标准和国家标准。为积极践行“减污”重任,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深圳所属各厂进行了提标改造,在传统“SNCR脱硝+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工艺的基础上,增设了SCR脱硝系统,甚至部分项目为了进一步降低酸性气体排放浓度增设了湿法脱酸系统。

在广州市,即便是没有针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强制性地标,为了更深入地践行生态文明建设,尽可能地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广州市资源热力电厂一期项目和其余六座资源热力电厂二期项目,均采用了“双脱酸+双脱硝”的超洁净烟气处理工艺,排放指标大幅优于欧盟2010/75/EU标准和日本新建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排放标准,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严监管下的高质量焚烧

据联合国预测,到2050年,世界人口将达到98亿,其中的68%将生活在城市。现在到了要为解决城市人口的垃圾处理和能源消耗问题做好准备的阶段。垃圾处置是全球性难题,也是社会发展永恒的话题。随着城镇化人口和规模的不断发展,全球城市都面临垃圾不断增长所造成的垃圾治理困扰,解决“垃圾围城”的问题迫在眉睫。破解的关键在“高质量”。

“高质量”焚烧标准不是写出来说出来的,是干出来的,最好能让人真实感知到。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在推进过程中都受过质疑,甚至抵制。2010年前后,我国曾出现了“逢烧必反”的非理性行为。究其原因,本质是欧美的焚烧实践并不能让人真实感知到“高质量”焚烧,尽管彼时欧盟2010/75/EU是全球垃圾焚烧的对标标杆。所以,一些欧美环保人士和NGO组织反对建设垃圾焚烧电厂的行为也影响了我国公众的判断。

中华环保联合会能源环境专委会秘书长郭云高说,超出公众预期的表现是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得到公众理解和支持的主要原因。据了解,我国从2020年开始实施垃圾焚烧发电在线监管执法、排放数据网上公开及普遍性公众开放,这些都是欧盟国家未曾做到的。在严监管下,我国破解了如何用合理成本高质量处理低热值、高水分生活垃圾的世界性难题。

“十三五”期间,我国已经形成垃圾分类收运初步健全、以焚烧处置为主、填埋为辅的垃圾管理体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2021年中国城市建设状况公报》显示,2021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2.5亿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105.7万吨/日,其中,焚烧处理能力占比为68.1%。当前,海南、浙江等省份已经实现生活垃圾全量焚烧,“十四五”期间,我国很多大中型城市都将跨入原生垃圾“零填埋”行列。

“下乡”“出海”,中国方案可行可信

立己达人,绿色发展跨越山海。我国在垃圾焚烧发电方面取得的成就不仅得到了国人的认可,也在国际市场上得到了赞誉。

2022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保障县乡垃圾“宜烧则烧,宜埋则埋”原则得以实施。郭云高对《环境经济》表示:“这说明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得到更大范围的认可,将在县乡领域推进,这又是一个世界领先。”

植根中国,走向世界。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正携手多国为建设清洁美丽的世界砥砺前行,这也体现了我国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方面的大国担当。郭云高表示,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在生活垃圾处理领域市场化程度高,产业化发展迅速。随着设备制造、建设运营技术经验的逐步积累,我国在这一行业的优势逐步显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装备和建设运营经验都已具备“走出去”优势。

据了解,我国的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峰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浙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等众多典型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已经开始走出海外,为“一带一路”国家提供中国方案。

2021年,越南首座投产的现代化生活垃圾发电项目被选为联合国南-南合作(UNOSSC)组织作为城市在环境可持续性和气候行动方面的创新项目;同年,该项目还获得了越南“都市环境质量杰出成就奖”。截至2022年12月,该电厂已累计迎接社会团体、政府机构、院校等约180批次3000余人参观考察,还受到中国中央电视台、越南国家电视台等国内外媒体报道,越南资源环境部和建设部也高度认可该项目。这个由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在越南的全资子公司建设运营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中国光大集团助力绿色“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推进国际化进程的里程碑项目,是中越两国在环境方面合作的重要成果。

每一个“走出去”项目都是实力和担当的体现。以炉排炉为代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与工艺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了大量创新,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

2020年1月1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生态环境部启动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公开平台,该平台每日100%公开全国生活垃圾焚烧厂前一日5项污染物(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氯化氢)日均值、炉膛温度曲线和相关数据标记。“彼时,我国就已成为全球第一个实现垃圾焚烧厂污染物排放数据实时在线公开的国家。”郭云高说。

肩负减污降碳双责,环境价值凸显

近日,由亚洲清洁空气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中国空气质量整体持续改善,报告对比了全球20个国家在清洁空气与气候变化领域的进展与成绩,结果显示,中国成为世界上空气质量改善最快的国家,多项排放控制标准已处于世界先进水平。

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政策推动下,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不仅在“减污”中持续发力,更在“降碳”领域肩负起更多使命。

据了解,垃圾填埋过程中产生的甲烷和二氧化碳均为温室气体,且甲烷温室气体效应是二氧化碳的28倍。与垃圾填埋相比,垃圾焚烧发电能在较短时间内将垃圾转变为二氧化碳和热能,既能避免垃圾填埋过程中产生的甲烷排放,又能通过热能回收发电而代替化石燃料,具有“控制甲烷排放+代替发电”的双重碳减排效果。

我国垃圾焚烧处理过程中的各类排放稳定达标,与填埋相比污染排放大幅度削减,焚烧厂与周围环境能够和谐共生;气候友好要求最大限度实现温室气体减排,避免垃圾填埋处理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最大限度实现材料回收利用,炉渣可以作为建筑材料得到回收利用,焚烧过程产生的余热可以用来发电或供热等。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地球工程中心曾发布报告称:“希望中国在垃圾焚烧发电方面取得的成绩能够促使如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这样的发达国家采取类似措施,减少垃圾填埋。”

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中国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生活垃圾处理转型之路。同时,我国绿色低碳循环处理生活垃圾的方式也在向世界展示环境、经济、减污、降碳和谐发展的中国经验,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成功的中国样板。

来源:环境经济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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