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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关于延长《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有效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2 14:38|栏目: 通知公告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23年 第2号

 

  经评估,《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发改地区规〔2017〕2136号)需在原有效期届满后继续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现予公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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