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做好2023年河北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强化工业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工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工业企业创新活力和动力,鼓励支持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快建设研发机构,推动研发机构提档升级,持续提高研发机构建设质量和水平,提升工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助推我省9大工业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3年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发机构认定
1. 企业研发机构实行网上申报、常态申报、逐级报送、集中受理、分批次公布。企业通过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gxt.hebei.gov.cn/main/)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用户使用手册可从子系统首页右上角“使用帮助”下载查看。
2. 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认定条件要求,对申报企业报表及证明资料进行网上审核,开展认定、推荐、抽查等工作。加快对拟申请技术改造项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企业研发机构的认定进度。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尽早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并于每季度末将本地区新认定企业研发机构汇总表(样表见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后,通过管理平台报送省厅,同时将excel电子版报送指定邮箱。
二、研发机构抽查
按照《河北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要求,我厅将组织对已认定的企业研发机构进行抽查,并利用抽查之机,宣传《河北省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条例》等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指导企业完善研发机构建设工作。具体抽查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三、研发机构信息更新
为加大对工业企业研发机构支持力度,请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导企业对已认定的研发机构每个季度末在线更新有关信息,填报上一年度研发投入、新产品销售收入、每个季度新增专利成果等相关数据。对连续两年不更新信息的企业,将视为未开展任何研发活动,撤销其“河北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资格,并抄送有关部门。
四、其他事项
1.经摸底梳理,截至2022年底,全省建有研发机构的规上工业企业共6382家,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占比还不高。为进一步加快推动我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提高规上企业研发机构数量和占比,请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重点聚焦本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实际,主动对接、靠前服务,鼓励和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尽快建设完善研发机构,对符合升级条件的,积极支持企业研发机构提档升级,不断提高本地区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水平。
2. 认真做好开发区发展绩效专项考核。根据《河北省开发区发展绩效专项考核办法》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为全省开发区发展绩效专项考核指标计分配合部门。为高标准做好全省开发区发展绩效考核有关工作,落实好考核指标责任分工,请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并于每季度末认真组织本辖区内相关企业及时准确进行信息更新,督促企业重点更新上报该季度企业新增专利成果等数据,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专利证书扫描件),同时提醒企业在进行信息更新时,务必明确企业是否属于开发区以及所属开发区名称。
3. 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指导企业将研发活动开展、新产品开发等工作与研发机构建设相结合,促进企业逐步完善研发设备、引进研发人才、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加速产品更新迭代,不断提高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4. 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工业企业认真填报统计部门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等相关统计报表,做到应填尽填、应统尽统,真实客观反映企业研发活动、新产品开发及销售等实际情况,助推更多工业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政策。
5.省厅将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开展研发机构专题培训,同时将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形式为工业企业提供培训、咨询、指导等服务活动,助力我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
六、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何兴丹 0311-85860589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胡立娟 0311-85866037
省厅科技处:王高崇 0311-87908705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邮编050071)
邮 箱:hbsgxtkjc@163.com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