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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冀北地区非统调电厂优先发电量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0 10:26|栏目: 通知公告 |浏览次数:

有关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冀北电力交易中心,有关发电企业:

  为做好冀北地区电网电力供需平衡工作,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用电需求,在征求发供电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经综合平衡,制定了2024年冀北地区非统调电厂优先发电量计划(见附件),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水电机组按照“以水定电”原则测算。风电、光伏、生物质等非水可再生能源,以及煤矸石、余热、余气、余压等综合利用机组按照资源量确定。

  二、请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按照年度优先发电量计划同相关发电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冀北交易中心负责组织燃煤发电企业与市场化用户或电网企业开展电力市场化直接交易。电力调度机构按照优先发电量计划,综合考虑用电负荷需求、发电设备检修及环保升级改造、电网运行方式和安全约束等因素,编制月度调度计划及日发电计划(曲线)。

  三、请有关市电力运行管理部门协助做好各电厂优先发电量计划的落实,对承担民生供热任务的机组,要加强协调调度,主动发现问题,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合力保证民生供热可靠供应

  附件:2024年冀北地区非统调电厂优先发电量计划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下载:

2024年冀北地区非统调电厂优先发电量计划.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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