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石家庄市将完成221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作为2022年的任务目标,截至目前,已超额完成。
2022年初,石家庄市印发《2022年石家庄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项推进方案》,同时指导各县(市、区)编制了县级工作推进方案,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及时统筹、协调、指导、解决在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2022年,实现全市完成新增238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石家庄市积极探索新工艺,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条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选择技术成熟可靠、投资小、能耗低、经济可行,且适合农村特点的污水治理模式。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满足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的同时,我们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向周边农村延伸,鼓励在城镇近郊的村庄污水纳入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人口密集度高、经济发展好的平原村庄,推行集中处理,地域上相近的村庄采取区域统筹、联合共建的方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实现生活污水相对集中处理。”
此外,石家庄市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长效管控机制,通过建立以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落实主体、村级组织为管理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管护机制,推动规章制度落实落地,确保农村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发挥应有的效益。
来源:石家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