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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待审未定”

发布时间:2022-09-30 15:14|栏目: 新闻资讯 |浏览次数:

9月28日,生态环境部举行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首席法律顾问、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副司长赵柯、副司长燕娥出席发布会,介绍依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大家关心的问题。(以下截取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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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我的问题是关于近期国务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通知明确了今年要制定16条行政法规,其中包括了起草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请问这个条例是不是今年能够出台,这个条例的出台会对碳市场有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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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涛:建设好高质量的全国碳市场,是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来的“双碳”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和法律手段,有利于以较低成本来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推动双碳目标实现。

全国碳市场去年7月16日正式启动,今年我们做了回顾,发布了相关信息,总体运行是平稳的、效果是良好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去年国务院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列入了立法工作计划,今年再次列入计划。生态环境部作为主管部门,结合全国碳市场的建设运营情况,在总结地方试点经验,并借鉴国外立法的基础上,经过征求公众意见,于去年初向国务院报送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草案。

草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碳市场、推动实现双碳目标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于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制度体系。去年报了草案,你问的问题是何时出台,我愿意借这个机会作出回应。

目前的状态是待审未定对大家关注的问题,我根据生态环境部研究起草的主要思路,对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立法需要回应和解决的主要问题,借这个机会简要介绍一下。

一是建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基本制度,包括明确碳排放权交易覆盖的温室气体的种类和行业范围,现在是二氧化碳,今后是否有其他行业领域,这需要明确。

二是需要明确重点排放单位的条件和公布调整的程序,哪些单位要进入交易机制。

三是明确碳排放权配额分配的原则、程序。要健全碳排放权配额制度,一年下来够还是不够,不够怎么解决,出售还是购买。要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的报告和核查制度,明确配额清缴的时限要求。

四是要规范碳排放权交易运行机制,包括明确碳交易的产品,明确交易主体,目前主要是重点排放单位,尤其是2000多家企业。明确交易形式和平台、防范操纵或者扰乱市场,建立交易的风险防控和信息披露以及监督机制,同时衔接好全国的碳市场和地方试点碳市场的关系。

五是强化对于相关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包括加强碳市场的数据质量保障。碳交易第一个履约周期出现了诸多数据造假的问题,对数据造假的检验检测机构、报告编制机构、核查机构,要进行严控、严查、严防,这是中央要求。对此,我们设定没收违法所得、高额罚款,对情节严重的实行从业禁止,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等监管措施。

关于条例出台的时机,这是一项重大立法决策。考虑到目前经济形势,需要在综合考虑和审慎评估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但我很乐观,我觉得为期不远。我们市场第一个履约期已经启动了,第二个履约期在即,我们需要有足够效力的法规文件支撑它。

现在支撑交易机制的文件就是生态环境部的部门规章,我们认为它效力层级还过低。相信这个条例的出台是可以期待的,出台之后必将会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覆盖范围、重点排放单位的确定、配额的分配、碳排放数据质量的监管、配额的清缴以及交易运行等机制作出统一规定,并进一步完善协同监管的制度,更好防范市场运行的风险,从而促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规范有序的运行和健康持续的发展,为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最后我还是要强调一下,我所介绍的是在研究过程中,我们认为需要回答的问题。由于条例还在待审未定,我说的这些是介绍研究思路,一切以出台公布的条例为准。我很感谢您的关心,也期待您继续关注,条例出台之后帮着我们宣传解读,谢谢。

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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