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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政策要览(5.4-5.12)

发布时间:2023-05-12 15:40|栏目: 一周要览 |浏览次数:

一周政策要览5.4-5.12

一、国家政策及通知

1、国家政策


(1)生态环境部印发《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

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印发《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提出,到2025年,通过国家技术中心、6个区域技术中心和20个区域处置中心建设,提升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利用处置技术研发能力以及管理决策技术支撑能力,为全国危险废物特别是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提供托底保障与引领示范。


2、国家通知


(1)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到,要创新数字乡村发展机制。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引领作用,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推动数字技术与发展乡村实体经济、构建乡村治理体系加速融合,着眼解决实际问题,拓展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


(2)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关于《国家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目录》公示的公告

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发布关于《国家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目录》公示的公告,包括六个领域的共87项技术成果,水污染治理领域18项,大气污染治理领域15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领域23项,土壤和生态修复领域12项,环境监测与监控领域6项,节能减排与低碳领域13项。


(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能源领域5G应用典型案例汇编》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印发《2022年度能源领域5G应用典型案例汇编》,共包含33个典型案例。各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应认真做好典型案例宣传工作,扩大示范效应,打造能源领域5G应用的良好生态环境。


(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三品”全国行活动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近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23“三品”全国行活动。活动时间为今年4月—10月,重点任务有以下四项:聚焦7+10+N活动,培优育强引领消费新升级;深化产销联动,线上线下激发行业创动能;加强产消互动,提质扩容优化模式促发展;助力乡村振兴,集聚优势开拓市场增实效。


(5)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的通知

《通知》提出,聚焦解决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丰富拓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渠道,搭建交流、展示、对接、服务平台,汇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专业化服务机构等各方资源,推动大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产品配套、市场开拓等方面深入合作,达成一批融通合作项目,为融通创新提供赋能支持,推动中小企业融入大企业产业链供应链,打造一批具有独门绝技的配套专家,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


(6)工信部等六部门公示2022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

工信部等六部门公示2022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共43家入选。加快数据中心能效提升和绿色低碳发展,引导数据中心走高效、低碳、集约、循环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7)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抽水蓄能规划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指出,组织开展站址比选、布局优化和项目纳规工作,布局项目要落实到计划核准年度。对于需求确有缺口的省份,按有关要求有序纳规。对于经深入论证、需求没有缺口的省份,暂时不予新增纳规,但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框定总量、提高质量、优中选优、有进有出、动态调整”的原则,提出项目调整建议。国家能源局根据需求论证情况和实际需要,及时对全国或部分区域的中长期规划进行滚动调整,保持适度超前,支撑发展。


二、河北省政策及通知

1、河北省政策


(1)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联合印发《河北省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到2025年,光伏、锂离子电池、功率半导体器件等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在PERC+光伏电池、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产业基础高级化取得明显成效。形成石家庄、邢台、唐山、保定等一批特色产业聚集区,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500亿元。在工业、农业等领域形成30个以上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应用场景。

到2030年,创新能力大幅增强,在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电池、第三代半导体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关键浆料、碳化硅衬底及器件等产品实现国产化替代。形成2个以上具有国内影响力的能源电子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突破3000亿元。5G/6G、先进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能源领域广泛应用,能源电子产业成为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力量。


(2)河北省工信厅、发改委等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到2025年,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创新能力取得突破,在风电、光伏、氢能及储能装备等重点领域,建成2-3个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企业研发投入持续增加,研发经费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2%以上。清洁能源装备产业规模较快增长,形成年产1500万千瓦以上风电整机及其零部件、5500万千瓦以上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生产能力。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

  到2030年,清洁能源装备产业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形成与国内外新能源需求相适应的产业规模,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1500亿元以上。培育形成若干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清洁能源装备企业,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体系健全。清洁能源装备产业成为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力量。


2、河北省通知


(1)河北省工信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河北省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聚焦传统优势产业绿色改造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选择基础好、代表性强的制造业企业和工业园区申报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范围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公布的“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执行,但不限于清单。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以汽车、航空航天、电子电器、通信、大型成套装备机械、纺织服装、建材等行业中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的核心制造企业为申报重点。


(2)河北省工信厅关于公布我省化工园区名单(第六批)的通知

河北省工信厅关于公布我省化工园区名单(第六批),包括:河北文安新桥精细化工产业区、内丘新型化工园区、河北磁县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河北峰峰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化工产业园区。


(3)河北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3年河北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重点培育项目名单的通知》,在前期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重点项目培育基础上,围绕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新模式应用、关键领域数字化赋能、行业(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应用创新体验中心建设,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项目,通过试点先行、引领,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业互联网标杆案例,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4)河北省住建厅关于推荐申报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通知

初审推荐要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对本地区申报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进行初审,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一)申报单位和绿色建筑项目是否满足《河北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冀建法改﹝2021﹞8号)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申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程序;

(三)申报项目是否有知识产权纠纷,是否存在项目成果归属争议;

(四)申报项目是否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申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绿色建筑相关政策规定;

(六)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

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对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逐条审查项目达标和得分情况,于5月26日前将初审合格的项目推荐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我厅将于6月5日组织专家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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